CDE征求《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的基本考虑》意见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(CDE)发布“关于公开征求《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的基本考虑》意见的通知”。
为了促进各方对真实世界证据的理解、探讨其在药物研发中的应用场景、探究其评价原则,经广泛调研和讨论,我中心组织起草了《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的基本考虑(征求意见稿)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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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专家名单:
随机对照临床试验(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,RCT)被认为是评价药物有效性的“金标准”,并为药物临床试验普遍采用。RCT严格控制试验入组与排除标准和其它条件,并进行随机化分组,因此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因果推断的因素,使得研究结论较为确定,所形成的证据可靠性也较高。但RCT亦有其局限性:严苛的入排标准可能会使试验人群对目标人群的代表性变差;所采用的标准干预与临床实践用药不完全一致;有限的样本量和较短的随访时间导致对罕见不良事件探测不足等。这些局限性使得RCT的研究结论外推于实际临床应用时面临挑战。此外,对于某些缺乏有效治疗措施的罕见病和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,常规RCT或难以实施,或需高昂的时间成本,或可能引发伦理问题。因此,在药物研发领域如何利用真实世界证据(Real World Evidence,RWE),或者将其作为RCT的辅助证据,用以评价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,已成为全球相关监管机构、制药工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且极具挑战性的问题。
首先,我们需要从概念上厘清真实世界证据的定义和内涵。
其次,作为真实世界证据基础的真实世界数据(Real World Data,RWD),其能否、或如何起到充分的支撑作用,涉及诸多亟待商榷的问题,包括数据来源、数据标准、数据质量、数据共享、数据的基础建设等。
其三,监管法规的真空。目前国际上尚无成熟的相关法规出台,在没有成熟经验的情况下,如何制定适合我国制药行业现实的指南需要积极的探索研究和创新。
其四,评价真实世界证据的方法学有待规范。真实世界证据源于对真实世界数据的正确和充分分析,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因果推断方法,涉及较复杂的模型与模型假设、相应的协变量筛选、混杂因素识别、中间变量及工具变量定义等,这对统计分析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也对法规的制定提出了迫切需求。
其五,真实世界证据的适用范围有待明确。真实世界证据的主要作用是与传统临床试验提供的证据互为补充,综合形成完整而严谨的证据链,提高药物研发的科学性和效率,而非替代之。因此,需要根据药物研发的现实情况明确真实世界证据的适用范围,并能够随现实情况变化进行调整。
该征求意见稿内容主要框架包括“引言、真实世界研究的相关定义、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和监管决策的几种情形、真实世界研究的基本设计及真实世界证据的评价“五部分。